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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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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原名人胡榘介绍

中国男南宋官员

胡榘(1163~1244),字仲方,江西吉州军庐陵郡庐陵县(今江西省吉安市)人,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。淳熙十四年(公元1187年)任象山县令,官至户部、兵部尚书。绍定二年(公元1229年)致仕,后复招为尚书。

胡榘人物生平

胡榘(1163~1244),字仲方,江西吉州军庐陵郡庐陵县(今江西省吉安市)人。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。

淳熙十四年(1187)任象山令,与史浩唱和作《红木犀花诗》。在此前后任荆南府兼荆湖北路安抚司的干办公事。秋,作《咏丹桂》

淳熙十五年(1188),李孟传就任象山令,胡榘去职。

绍熙五年(1194)升明州为庆元府,监庆元(宁波)府。

庆元三年(1197)监泉州市舶。

开禧元年(1205)后知萍乡县。

嘉定元年(1208)升任赣州知府。

嘉定四年(1211)入朝为枢密司编修官,兼检详诸房文字。

嘉定六年(1213)官将作监,兼枢密院副都承旨。

嘉定八年(1215)迁太府卿,历侍郎升工部尚书。

嘉定十二年(1219)出任福州知府。

宝庆元年(1225)改任兵部尚书。

宝庆二年(1226)授焕章阁学士,通议大夫,知庆元府,兼沿海制置使。

宝庆二年(1226)二月二十二日,胡榘在兵部尚书任内被委以焕章阁学士、通议大夫、知庆元府(今宁波)。在庆元主政时,浚东钱湖、编四明志、兴办教学、修建郡城,惠政泽民,民立庙祭祀。

宝庆三年(1227)胡榘修纂《宝庆四明志》。

绍定元年(1228)转通奉大夫。

绍定二年(1229)正月授显谟阁学士,任沿海制置使知庆元府,七月授龙图阁学士,正奉大夫致仕。后复招为尚书。

胡榘个人作品

《咏丹桂》《次忠定史越王丹桂韵》《濠梁凯歌》《游洞霄宫》《游玉岩即事》《玉岩忘归》《游通天岩》;与史浩唱和作有《红木犀花诗》。

胡榘补充介绍

  胡榘(1164-1224),江西庐陵人,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。

  淳熙十四年(1187),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(暂代)象山县令,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(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)的职事官员。淳熙十五年,李孟传就任象山令,胡榘去职。可就在十四年秋,胡榘到象邑之西山(西谷)赏丹桂,赞叹之余,引发诗兴,写了一首《咏丹桂》,在宽阔的联想和想像中,浓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风采。“象山县令诗咏象山花”成了一时传闻,此诗也不胫而走,被广泛传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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