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赞名人>山东省名人>青岛市名人>黄岛区名人

于云光

暂无于云光人物图片我要提供名人图片

黄岛名人于云光介绍

青岛市委副秘书长

于云光(1911—1962) 曾用名于志珍。胶南于家官庄人。

1935年先后在诸城、益都求学。 抗日战争爆发后回乡组织抗日游击队。

1938年7月到山东省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学习,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藏马县、胶南县县长、胶南县委书记,青岛市崂山工委书记、青岛市委副秘书长、崂山郊区区委第一书记等职。

于云光简历

1958年,他不顾压力,倡导“办食堂应坚持群众自愿,不能强迫”,“要取得经验再推广”,减轻了一哄而起的损失。在“大办钢铁”运动中,他从实际出发,坚持让群众只献暂时不用的铁器大炼钢铁, 得到群众拥护。

1962年3月病逝。

1984年被批准为革命烈士。

于云光事迹

于云光(1910~1962)胶南县于家官庄(原属诸城县)人。于云光生性豪爽,爱国心切。在益都师范学校就读时,抗日战争爆发。于云光响应中共中央北方局的号召,投笔从戎。1938年回故乡参加抗日游击队。次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游击队钢枪队队长,后任中共胶南县委书记等职。解放后,他曾担任过中共崂山工委书记兼崂山办事处主任等领导职务。于云光在崂山郊区工作期间,注重调查研究,坚持实事求是。凡开展一项重大工作,必先率工作组深入基层试点,获取经验后再稳步推广使得粮食产量渐次上升。郊区农民外出讨饭者回乡生产,安居乐业。于云光不图虚名,执着务实,廉洁奉公,严以律己,处处与群众同甘共苦,给广大干部和群众留下了极好的印象。 1958年11月,因坚持原则,抵制“五风”, 于云光受到错误的批判,1960年4月又连续受到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、撤职、降级、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。1962年2月病危时,上级为他甄别平反。是年4月,由山东省民政厅批准追任其为著名革命烈士。

于云光补充介绍

  于云光(1911—1962) 曾用名于志珍。胶南于家官庄人。1935年先后在诸城、益都求学。 抗日战争爆发后回乡组织抗日游击队。1938年7月到山东省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学习,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藏马县、胶南县县长、胶南县委书记,青岛市崂山工委书记、青岛市委副秘书长、崂山郊区区委-等职。1958年,他不顾压力,倡导“办食堂应坚持群众自愿,不能强迫”,“要取得经验再推广”,减轻了一哄而起的损失。在“大办钢铁”运动中,他从实际出发,坚持让群众只献暂时不用的铁器大炼钢铁, 得到群众拥护。1962年3月病逝。1984年被批准为革命烈士。

  “于云光”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,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,请点我纠正/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