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神名人梁慧星介绍
梁慧星,1944年1月16日生,四川青神人,中国著名民法学家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(主席团成员)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,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,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,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及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。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邀咨询员、公安部第二届特邀监督员,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, 原《法学研究》杂志主编, 《合同法》起草委员会组长,《物权法》《侵权法》《民法通则》起草组核心成员。 1990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,2007年担任中央政治局《物权法》专题讲座主讲人。
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,《法学研究》编委会委员 ,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, 四川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山东大学、云南大学博士生导师 ,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,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特聘教授、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。
独著《民法》《民法总论》《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》《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》《民法解释学》《裁判的方法》《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》等; 合著《合同法》《经济法的理论问题》《民法债权》《物权法》《中国物权法研究》、《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》等。
梁慧星人物经历
早年生活
1944年1月16日出生在四川省青神县汉阳乡梁村。家庭成分:下中农。
1949年至1955年在青神县汉阳乡中心小学读书。
1955年7月小学毕业,在家务农一年。
1956年考入青神县中学。
1962年中学毕业,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。
1965年加入共青团。
1966年大学毕业,在校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。
1968年12月分配到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,先后担任过政工干事、劳资干事、工会宣传干事。
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(现西南政法大学)。
1978年10月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。
1981年10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,获法学硕士学位,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民法学研究。
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;
1985年担任《法学研究》杂志副主编;
1988年10月晋升研究员;
1988年10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。
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员。
1993年担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。
1999年1月担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。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。
2001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。
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、,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。
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(主席团成员)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。
2014年3月起,梁慧星先生受聘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授,并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 荣誉院长。
梁慧星主要成就
主要著作包括: 独著:《民法》、《民法总论》、《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》、《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》、《民法解释学》、《裁判的方法》、《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》等; 合著:《合同法》、《经济法的理论问题》、《民法债权》、《物权法》、《中国物权法研究》、《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》等; 主编:《民商法论丛》、《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从书》等。
物权法(第5版)(普通高等教育“十一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)/梁慧星,2007-6-1版
生活在民法中(法学家讲演录)/梁慧星著,2007-3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37卷)/梁慧星主编,2007-5-27版
民商法论丛(第36卷)/梁慧星,2006-11-1版
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搞附理由-债权总则编/梁慧星,2006-10-1版
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设稿附理由-亲属编/梁慧星,2006-10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35卷)/梁慧星,2006-6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34卷)/梁慧星,2006-2-1版
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/梁慧星,2006-1-8版
物权法(第3版)(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)/梁慧星 陈华彬,2005-9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33卷)/梁慧星,2005-8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32卷)/梁慧星,2005-5-1版
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-总则编/梁慧星,2004-12-1版
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-物权编/梁慧星,2004-12-1版
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-侵权行为编 继承编/梁慧星,2004-12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31卷)/梁慧星,2004-11-1版
物权法(第2版)(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)/梁慧星 陈华彬,2003-1-1版
民法总论(第2版)(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)/梁慧星,2004-9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30卷)/梁慧星,2004-6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29卷)/梁慧星,2004-3-1版
民法总论(第2版)(高等学校法学教材)/梁慧星,2004-1-1版
中青年法学文库:民法解释学/梁慧星,1995-1-1版
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(西南政法大学学子学术文库44)/梁慧星,2003-9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28卷)/梁慧星,2003-11-1版
梁慧星文选(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精萃)/梁慧星,2003-10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27卷)/梁慧星,2003-7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26卷)/梁慧星,2003-4-1版
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/梁慧星,2003-5-1版
合同法总则精讲(VCD)(5碟)/梁慧星,2003-3-1版
裁判的方法/梁慧星,2003-4-1版
物权法(第2版)(高等学校法学教材)/梁慧星、陈华彬,2003-1-15版
民商法论丛(第25卷)/梁慧星,2002-12-25版
民商法论丛(第24卷)/梁慧星,2002-10-28版
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/梁慧星,2002-7-15版
民商法论丛(第23卷)/梁慧星,2002-6-15版
民商法论丛(第22卷)/梁慧星,2002-5-25版
民法总论(2001年版)(高等法学教材)/梁慧星,1996-8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21卷)/梁慧星,2001-12-1版
物权法(高等学校法学教材)(民商法系列)/梁慧星 陈华彬,1997-9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20卷)/梁慧星,2001-9-1版
加拿大国际私法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,2001-12-1版
离岸金融的法律问题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,2001-11-1版
国际银团贷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/梁慧星,2001-9-1版
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,2001-8-1版
从近代民法到与现代民法-梁慧星先生主编之中国大陆法学/梁慧星,2000-10-1版
为权利而斗争-梁慧星先生主编之 现代世界法学名著集/梁慧星,2000-10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19卷)/梁慧星,2001-6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18卷)/梁慧星,2001-3-1版
迎接WTO-梁慧星先生主编之域外法律制度研究集(第3集)/梁慧星,2000-9-1版
迎接WTO-梁慧星先生主编之域外法律制度研究集(第2集)/梁慧星,2000-9-1版
迎接WTO-梁慧星先生主编之域外法律制度研究集(第1集)/梁慧星,2000-9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17卷)/梁慧星,2000-12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16卷)/梁慧星,2000-8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15卷)/梁慧星,2000-7-1版
自由心证与自由裁量/梁慧星,2000-9-1版
民商法论丛( 第14卷)/梁慧星,2000-4-1版
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/梁慧星,2000-3-1版
海事国际私法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 王国华,1999-2-1版
违约损害赔偿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 韩世远,1999-1-1版
民商法论丛 (第13卷)/梁慧星,2000-1-1版
民商法论丛 (第12卷)/梁慧星,1999-6-1版
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 (二)/梁慧星,1999-1-1版
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/梁慧星著,1999-1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11卷)/梁慧星,1999-1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10卷)/梁慧星主编,1998-10-1版
中国物权法研究/梁慧星主编,1998-6-1版
民商法论丛(第9卷)/梁慧星主编,1998-5-1版
破产程序和破产法实体制度比较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/梁慧星,1995-1-1版
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,1998-2-1版
瑞士国际私法法典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,1998-1-1版
反垄断研究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,1996-2-1版
环境法原理(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)/梁慧星,1997-12-1版
物权法(九五规划教材)/梁慧星 陈华彬,1997-7-1版
民法总论(九五规划教材)/梁慧星,1996-8-1版
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/梁慧星,1993-5-1版
中青年法学文库:民法解释学/梁慧星,1995-1-1版
中国产品责任法——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 /梁慧星,
梁慧星补充介绍
梁慧星(1944年1月16日-)中国民法学家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。四川青神人。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之一。
工作经历
1944年出生在抗战大后方的川西岷江之滨。1962年毕业于青神县中学。1962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。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。1968年起在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,先后担任过劳资干事、工会宣传士事。1978年,得到西南政法学院张序九教授和云南大学屈野教授的辅导,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,师从王家福教授。1981年10月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,留该所从事民法学研究。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;1985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;1988年晋升研究员,同年10月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。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员。1993年担任博士生导师。1999年1月担任法学研究所期刊法学研究杂志主编。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。2001年起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。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。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系研究会副会长.
为什么我在学术上、在立法上总是那样“固执”?别人都知道,我这个人不大讲究“灵活性”,有点“认死理”。这与我的经历有关系。我们常听人说,这个问题要“琢磨、琢磨”,我不是这样,遇到什么问题,我首先是问,这个问题人家是怎么解决的?这里的“人家”,当然是指市场经济发达国家。因为市场经济对于我们是新事情,靠我们过去的经验难以“琢磨”.
________梁慧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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